2012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编辑:sunw

2012-11-02

2012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市公务员局、市公安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7名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含上海生源2012届毕业生);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特殊岗位学历适当调整;(详见《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六)1976年11月5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年龄适当放宽;(详见《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七)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记录;

(八)具备拟担任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其中,招考岗位明确要求有专业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详见《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二、考试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查询

本次向社会公开招聘117名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的具体岗位、考试科目、资格条件等,详见《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从11月2日开始可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shacs.gov.cn)、上海“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进行查询。

(二)报名方式

1、本次考试报名一律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试报名时间为2012年11月5日上午10:00至11月9日中午12:00。网上缴费时间为2012年11月5日10:00至11月9日18:00。报名网站为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

2、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在报名时填写一个报考岗位。愿意接受岗位调剂的,可在报名表格上注明。

3、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2012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4、完成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11月28日至11月29日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http://www.spta.gov.cn)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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