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辽宁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

编辑:donghk

2012-08-28

关于2012年辽宁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

各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党组(党委),省内各高校党委:

为引导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市社区管理创新实践,在基层培养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对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的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和党政后备人才,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构建来自工农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链,从人才和组织上保证和支撑辽宁全面振兴,根据中组部《关于做好2012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1〕61号),经研究,辽宁省2012年继续从省内外普通高等院校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现就做好选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条件和数量

选聘对象为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大学本科生、研究生。选聘的基本条件是:

1、思想政治素质好,是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2、组织纪律观念强,吃苦耐劳,作风踏实,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并有一定的发展潜力。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团结共事,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威信,是学生干部。

4、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5、年龄为30岁以下,身体健康。

2012年全省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名额2000名。

二、选聘的方法步骤

选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分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1、定向报名,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到所在院校党委组织部按其生源地定向报名,填写《2012年辽宁省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申请表》。鼓励沈阳、大连等经济比较发达地区的高校毕业生申报辽西北地区。省外高校报名学生,可从辽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www.lnrc.com.cn)上下载《申请表》,填写后经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审查,邮寄到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5号,邮编:110006)。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5日。各高校党委组织部按照规定条件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于8月6日前将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名单及《申请表》(1式2份,另附1张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等有关材料报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到村任职优秀高校毕业生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选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填写《申请表》必须真实准确,各高校组织部门要严格把关。考察时,如发现填报资料不实或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选聘资格。

2、统一考试,择优筛选。省委组织部对各高校推荐上来的选聘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后,提出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考试人员名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依据笔试成绩,分别按照各市选聘名额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组织考察,决定聘用。省委组织部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协调能力、组织纪律观念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初步人选。之后,由各高校组织人选到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由省委组织部委托有关高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对查实不适合作为大学生村官的,及时进行调整。公示后,由省委组织部确定选聘人员名单。

4、岗前培训,签约派遣。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省情概况、农村政策、领导科学、农村及社区工作基本方法、村务(社区)管理等方面知识。期间,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落实大学生村官工作岗位,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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