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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山西公安消防部队和警卫部队接收高校毕业生22人简章发布

编辑:

2017-04-27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2月13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和个人投送材料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山西消防部队&警卫局接收2016年高校毕业生报名入口

报名人员请登录http://sx.119.gov.cn(即互联网“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网),点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入警报名系统”后进行注册,然后在报名系统里填写有关内容(包括上传照片,要求是近期红底免冠彩照)提交后,请点击“打印个人资料”栏目,打印出《报名人员基本情况表》,同时将学校印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在复印件上填写好有关内容,由本人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后,一并投寄或送到所报警种单位。报考消防部队的大学生寄送到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太原市桃园南路59号,邮编030001);报考警卫部队的大学生寄送到山西省公安厅警卫局政治处(太原市高新区振兴街15号,邮编030006)。个人材料寄送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3日。报名时,请仔细阅读接收条件及接收专业范围等内容,并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提供不实或因信息材料填报不全或未收到书面材料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或在以后过程中取消入警资格的,一切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结束后,将按照收到的书面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可于2015年12月25日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通过审查的也将通过手机短信方式通知本人。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2015年12月25日-27日携带本人身份证、8张近期一寸红底免冠彩照(照片要和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一致)和考试费、报名费共90元到山西省太原市公安消防支队广场中队(太原市侯家巷14号五一广场市公安局斜对面)办理考试手续,每日办理时间为8时—18时。如本人来不了,可由家人或亲朋好友代办(代办者要携带本人和考生身份证),逾期未办理考试手续者,取消入警考试资格。

五、接收程序。

整个招录程序有笔试、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等环节。具体为:

考生首先参加由公安部组织的全国知识能力统考,考试时间初定于2016年1月底,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实际参加知识能力统一考试人员比例不得低于接收计划的3倍,未达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接收计划。

在公安部确定的分数线内,根据知识能力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按各学科门类计划数的5倍确定体能测试和心理素质测试人选。

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测试合格即可,实行单项淘汰。在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测试均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知识能力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按各学科门类计划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不够3倍的,以实有人数计,不再增补。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按以下方法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考试总成绩=[(申论成绩+行测成绩)÷2]×50%+面试成绩×50%。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各学科门类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其中,女生在进入学科门类指标范围后不分学科门类从高分到低分、按女生计划数等额确定人选。

综合笔试、面试和体检结果,按计划确定考核政审人选。

按照政审结果,确定拟接收对象。

2016年5月底将通知拟接收对象草签接收协议并协调学校调阅拟接收人员档案以及有关材料。7月公安部进行档案复审,8月底前下达参加入警培训人选名单。

各阶段招录的具体方法、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登陆报名网站查看。

六、其他说明。

1、报名时请一定要认真阅读接收专业范围条件,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名,以免贻误本人的其它就业机会。报名时一定要如实填写本人情况,对信息提供不实、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或在以后环节中取消入警资格的,后果由本人承担。每名报考人员在全国公安现役部队范围内只限报一个单位,凡重复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2、考生送交的照片一定要同网上报名的照片一致,同时要保管好本人准考证,参加招录的每个环节均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3、考生要牢记自己报名时的注册帐号和密码,以便于随时浏览报名网站上关于招录大学生的有关信息。

4、正式招录后的职级待遇:本科毕业生任命为副连职警官,授予中尉警衔;硕士研究生任命正连职警官,授予上尉警衔;博士研究生任命副营职警官,授予上尉警衔。

5、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接收入伍后,统一安排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1年。内容包括:入警培训、岗位任职培训和当兵锻炼。

6、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特别对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以及身体、心理等原因不适合部队工作的,予以淘汰。

7、入警大学生无特殊理由本人强烈要求退出现役的,由接收单位按规定收回培训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并交纳违约金后,经公安部政治部批准,撤销入伍手续,退回原籍或毕业高校。

8、接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一律安排到基层一线岗位任职,在基层一线岗位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年。除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经组织安排外,个人在5年内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9、考生要正确填写自己的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系。

10、山西消防总队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桃园南路59号山西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邮编:030001,联系电话: 0351-3658063。

11、山西警卫局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振兴街15号山西省公安厅警卫局政治处,邮编030006,联系电话:0351-7034023。

12、报名地址:http://sx.119.gov.cn(即互联网“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网)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入警报名系统”。

山西省公安厅政治部

201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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