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编辑:lirj

2013-02-27

鉴于考生们对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十分关注,我们编辑小组在此为大家搜集整理了“泰州市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一文,供大家参考!

泰州市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一、招考范围和人数

根据编制和职位空缺情况,按照从紧掌握、逐步补充的原则,今年全市招考计划总数为341人,其中市级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56人;市(区)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196人;乡镇(街道)机关89人。根据分级分类考试的原则,报考职位和考试分为A、B、C三类。具体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见《泰州市2011年度市级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招考职位计划表》、《泰州市2011年度市(区)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招考职位计划表》、《泰州市2011年度乡镇(街道)机关招考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考职位计划表》)。另外,省垂直管理部门驻泰单位招录28人,简章一并公布,职位计划见《2011年度省垂直管理部门驻泰单位招考职位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考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3月10日至1993年3月16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0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法院和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应符合录用人民警察的体能测评和体检的相关要求;

6、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法院和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泰州市公安机关2011年招考录用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考对象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普通高校2011年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全市职位均可报考,不受户籍(指社会人员,下同)或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下同)限制。其他具有泰州市户籍或为泰州市生源的各类人员全市职位均可报考。报考人员不受户口性质限制。

2、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 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

3、定向招考省选聘“大学生‘村官’”的职位,招考对象为:本市聘期已满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村(社区)任职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

4、定向招考“选派到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的职位,招考对象为: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经我市所属各市(区)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农村(社区)基层服务期满(不含省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且考核合格的人员。其中,经我市所属各市(区)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农村服务的高校毕业生只能报考所在市(区)的相关职位。

5、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招考对象为:本市(区)行政区域内任职满2年、各方面表现优秀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不含省选聘的“大学生‘村官’”。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法院聘任制书记员(含已辞职的);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7、招考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未毕业学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报考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考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考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与资格复核、体检(体能测评)、考察(政审)、公示、录用审批等8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考事项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分别通过江苏公务员考试网、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泰州人事考试网、泰州人才网等向社会公布本简章。招考职位计划、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体检(体能测评)标准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以及《泰州市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试行5)》、工作政策解答、网络报名办法、考务技术问答、网上银行缴费指南、招考单位联系电话、联系人等均先后在指定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报名工作由市组织人社部门会同招考单位组织实施,考试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法院和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名方式详见泰州市公安机关招警简章。报考人员可选择在全省各省辖市考区参加笔试。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1年3月10日09∶00-3月16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1年3月10日09∶00-3月17日16∶00。

缴费时间:

2011年3月10日09∶00-3月18日16∶00。

报考者24小时后可到同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考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职位资格审查。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报名网址:泰州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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