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17年黄冈蕲春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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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1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4月15日通过 “蕲春县政府网”(网址: http://www.qichun.gov.cn/)查询。

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见附表。

(二)报名时间:2017年4月17日至4月28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三)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四)报名地点:蕲春县培训考试中心(县物价局对面,原人事局二楼,县漕河镇齐昌大道38号)。

(五)报名费用:根据鄂价费规[2011]100号文件规定,笔试考试50元/人/科,参加面试人员另交50元面试费。

(六)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等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6张,《蕲春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其中属2017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明,聘用通知下达后报到时应提供正式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在资格确认时被取消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八)在湖北省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应聘人员应携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或湖北省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三支一扶”办出具的《“三支一扶”服务证明》。

(九)在基层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且考核称职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应聘人员,应携带原招录时的报到证、服务合同、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书),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

(十)领取准考证。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应聘人员于2017年5月17日至5月19日凭本人身份证在县人社局培训考试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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