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北公务员报考疑问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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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2

八、本次招考对学历有何要求?

报考人员须具有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毕业证后,符合拟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也可以报考。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查询。

报考乡镇机关定向招录村(社区)主职干部职位的,要求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考生须选择符合学历层次的职位报考,如职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则本科、硕士、博士均可报考。如职位仅要求“大专”,则该职位仅招录大专学历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不能报考,填写“大专或本科、本科、本科或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的依此类推。

九、本次招考对专业条件如何把握?

职位专业条件设置为“不限”的,则所有专业均可报考。

职位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考生结合本人实际情况,先在网上报考该职位,由招录机关根据职位实际需求和专业所学课程的匹配性,对考生专业进行资格审查,但是招录机关对同一职位的专业取舍必须公平一致把握。

职位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考生严格根据职位所列的专业,按照一一对应原则报考,超出所列具体专业之外的其他专业均不能报考。

十、对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有何要求?

留学回国人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十一、能否以双学位、辅修学位报考?

能否报考,由招录机关根据职位性质和用人需求决定,但同一职位对待双学位、辅修学位的标准必须一致。

十二、定向生、委培生、中小学教师可否报考?

2012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审查前提供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如被录用,应在2012年暑假期间办理录用审批和工作交接手续。

十三、考生报考哪些职位必须与招录机关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

一是乡镇机关定向招录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四项目”人员及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村(社区)主职干部的职位,考生一经录用,在所在乡镇最低服务三年。

二是武陵山试验区、大别山试验区内所属县(市)、国贫、省贫县(市)部分职位限制本地和相邻县(市)户籍、生源(生源地指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的职位,考生一经录用,须与招录机关签订最低服务五年的协议,并在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三是恩施州、五峰县、长阳县部分职位限制本地区少数民族人员报考的职位,考生一经录用,须与招录机关签订最低服务五年的协议,并在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四是其他招录机关在职位公告中明确有最低服务期限的职位。

十四、笔试结束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如何理解?

为确保公务员的基本素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了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则不能进入下一轮的资格复审和面试;考生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等于考生能够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招录机关还要在所有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报考职位招录计划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人选。

十五、在资格复审阶段,如何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

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填写《报名登记表》,201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填写《报名推荐表》。填写内容必须与网上注册报名的信息一致,保证真实、全面、准确,提供虚假信息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十六、在资格复审阶段,如何提供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考生可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银行或单位工资清单等可以证明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在考察阶段,招录机关要对考生的实际工作经历进行复核。考生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给予取消考试资格或者5年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十七、妊娠期考生如何参加体能测评、体检?

在体能测评环节,妊娠期考生暂不参加体能测评,涉及的职位也暂不递补,待其妊娠结束后补测体能,体能补测合格的参加体检、考察,体能补测不合格的职位可依次递补人员。

在体检环节,妊娠期考生暂不进行妇科、放射等体检项目的检查,但应在体检表中注明原由,待妊娠结束后补做上述检查,并由体检医院综合体检情况,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完成并合格后,再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录用公示可与同批次考生一并进行。

十八、报考人员出现同分情况,如何处理?

在资格复审阶段,出现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无法确定入围人选时,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均可入围;在体检、考察、递补、确定拟录用人员阶段,如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首先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职位的“优先”条件确定入围人选。若无法确定,则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人选。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数也相同,则按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入围人选。

十九、违纪违规人员如何处理?

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和招录机关的安排。对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根据《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62号)规定,在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在录用审批后查实的,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

2012年湖北公务员考试3月23日报名

2012年度湖北省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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