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北戴河区公安分局招聘2013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编辑:sx_wangha

2013-04-10

【摘要】秦皇岛北戴河区公安分局招聘2013警务辅助人员简章,为深入推进平安北戴河创建工作,进一步缓解基层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的突出问题,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同意,拟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充实区公安分局。

为深入推进平安北戴河创建工作,进一步缓解基层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的突出问题,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同意,拟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充实区公安分局。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男性),主要在分局巡警特警大队工作。主要负责维稳处突、巡逻执勤、接处警、群体性事件处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等工作。

三、招聘范围

面向北戴河区复员军人及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其中复员军人10名,毕业学生10名。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复员军人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

4、身高1.75米以上;

5、具有北戴河区常驻户籍;

6、年龄18周岁(含)以上、28周岁(含)以下;

7、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其他不适合在公安机关工作的人员。

五、人员身份及日常管理

被聘用的警辅人员属于非在编人员。日常管理由区公安分局负责。与保安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继续聘用,续签聘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考核不合格的;

(2)出现严重违纪、违规问题或受到行政或刑事处分的;

(3)遇国家政策调整必须解除聘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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