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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安徽省肥西县城市管理局选调5人公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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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7

(四)面试

面试对象为经审查后符合选调条件的报名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选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心理素质与逻辑思维能力等。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最后一名面试成绩有多名考生相同的,在成绩相同考生中以加试方法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加试方法与面试相同,另行发布公告。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肥西县城市管理局网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1、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县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根据选调单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如选调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确定选调人员

根据选调公告规定的要求和考生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后,确定选调人员。

(七)公示

选调人员统一在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选调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取消选调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八)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选调的即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它

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0551-68859502(县城管局)

监督:0551-68859589(县纪委)

考务:0551-68841917(县人社局)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点击下载

1.2015安徽肥西县城市管理局选调城管行政执法人员报名表

2.2015安徽肥西县城市管理局选调城管行政执法人员岗位表

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肥西县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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