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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北巴东县事业单位遴选24人公告公布

编辑:sx_wuzx

2015-12-17

2015年湖北巴东县事业单位遴选24人公告公布如下,详细信息就在下面的文章了,报名时间为12月22日,望有意报考者及时进行报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赶快阅读下面的文章吧。

因工作需要,经湖北省巴东县县编委会研究同意,县燃气执法大队等12个事业单位拟在县内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中考试遴选工作人员24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县燃气执法大队3人;

县农村公路管理局5人;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人;

县广播电视台2人;

县环境监测站2人;

水布垭镇水利水产管理站1人;

官渡口镇水利水产管理站1人;

县水政执法大队2人;

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1人;

县种子管理站1人;

县农业技术推广总站1人;

县社情民意调查中心3人。

(遴选计划共24人,详细职位信息见附件)

二、遴选办法

遴选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等额考察的方式进行。

三、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遴选对象为全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教育、卫生系统除外)在编在职人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乡镇“以钱养事”公益性服务组织在职人员;乡镇财经所、林业站分流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进入县内编制后具有3年及以上(计算至2015年12月31日)服务经历(含试用期);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参加县内考试遴选到新岗位后工作未满三年的;

6、在人事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3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7、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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