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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北省鄂州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32名)

编辑:sx_wuzx

2015-09-17

2015湖北省鄂州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32名的公告如下,小编希望大家能够对大家有帮助,赶快阅读吧。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优化湖北省鄂州市市直机关公务员队伍来源结构和经历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以及《鄂州市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就2015年市直机关统一开展公开遴选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职位32个,分属24家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职位及职位资格条件详见《2015年鄂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

1、我市区、开发区、街道、乡(镇)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我市区、开发区、街道、乡(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中央机关、省、市级机关设在我市各区、开发区、街道、乡(镇)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参照执行。

(二)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实绩突出,积极上进,作风务实,敢于担当,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选调生应具备两年以上乡镇(街道)实际工作经历。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个别职位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6、身体健康;

7、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基层工作经历和公务员工作经历等时间计算截至2015年12月31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本年度已参加过各级公开遴选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有回避关系要求的遴选职位。

三、公开遴选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考人员下载填写《2015年鄂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向所在单位提出报考申请,经单位同意后,将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身份证明材料(如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登记表、选调生录用审批表等)、工作经历证明(含最低服务年限情况说明)等材料报送到各区、开发区、街道组织人事部门。考生报送报考材料截止时间9月21日17:30。

需要报送原件的材料有工作经历证明(含最低服务年限情况说明)。需要报送复印件的材料有: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身份证明材料(如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登记表、选调生录用审批表等)。其中,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由各区、开发区、街道组织人事部门现场验证后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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