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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职业院校综合评价注册入学试点工作的通知

编辑:sx_haody

2014-07-28

陕西: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职业院校综合评价注册入学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试点高等职业院校,各市、杨凌示范区招生办(考试管理中心),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各县(区)招生办:

为推进我省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陕西省高等职业学校考试招生改革有关事项的意见》(教学厅函〔2014〕16号)和省教育厅《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注册入学试点方案》(陕教生〔2014〕6号)精神,为做好2014年我省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实施综合评价注册入学录取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与计划

实行综合评价注册入学录取试点的高等职业院校及其招生计划,必须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省招办负责向社会公布。

二、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注册入学试点工作与以往以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的招生录取方式的区别,在于强调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各试点院校要依据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向社会公布的综合评价注册入学招生章程,结合本校实际,针对不同类型的考生,制定本校综合评价招生细则。招生细则必须明确本校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的要素和标准,录取的条件和规则,并对招生办法和程序作出详尽规定。各试点院校对各类考生综合评价时,可参考但不局限于以下基本要素: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参加2014年高考的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考生所在中学对考生作出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

(二)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参加2014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三校生”单招)考试成绩、试点院校或生源学校组织的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成绩(由试点院校自主选择本校认为信度、效度较高的测试成绩),原毕业学校对考生在校期间思想政治品德等基本素养的写实性评价结果等。

9月1日前,各试点院校将本校制定的招生细则报省教育厅、省招办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申请报名参加2014年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综合评价注册入学录取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已参加2014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但申请报名参加综合评价注册入学时尚未被任何普通高校录取。

2.在2014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各阶段工作中,无违纪作弊行为。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1日至3日。

2.报名办法:拟报名申请2014年高职院校综合评价注册入学录取的考生,持本人2014年高考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县(区)招办提出报名申请,逾期不予补报。

县(区)招办负责审查考生是否办理过2014年高考报名手续、是否有违纪舞弊行为、是否已被其他普通高校录取;向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发放《2014年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注册入学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注册入学申请表》),数量不得超过3份。

9月5日前,各县(区)招办汇总本县(区)资格审查合格考生信息,通过高考考务平台报省招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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