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2017年沈阳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17-03-08

五、录取办法

1、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须在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以及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中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要求,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站公示合格后,我校方能录取。

2、具有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在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中成绩优异,并在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中成绩合格的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经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择优录取。

3、经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并参加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如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当地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最低录取文化课分数线),我校将在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参照考生所报志愿择优录取至额满为止。

4、具有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在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如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在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参照考生所报志愿择优录取至额满为止。

六、其他说明

1、体育专项测试结束后,学校将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名单上报“阳光高考”平台网站(http://gaokao.chsi.cn)进行集中公示。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并审核通过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凡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并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对于招收的高水平运动员在校期间的专业学习和体育训练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

3、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所有考生必须自行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现场身份确认时需提交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4、学校与考生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并开展兴奋剂抽查工作。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5、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辽宁省招考办公布的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为准,具体由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招生就业处024-24686088

体育部024-24681728

监督举报电话:024-24686156

学校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南屏中路6号(110159)

学校网址:www.sylu.edu.cn

招生:syluz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