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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潭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已公布

2017-03-08

为了保证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了2017湘潭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学校介绍:

湘潭大学座落在毛泽东同志的故乡、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湘潭市,是湖南省唯一的教育部共建大学、湖南省唯一一所没有经过大规模合并的老牌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两期入选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工局共建高校,是全国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湖南省首批招收留学生和国防生的高校。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设有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在全国高校体育竞赛中享有盛誉。为进一步推动我校体育运动的开展,促进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提升校园文化品位,我校2017年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

1、招生项目为篮球、田径、羽毛球。

2、招生总计划不超过我校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各项目具体招生人数根据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确定(附件1)。

3、招生专业为我校除艺术类专业之外的所有普通本科专业。

二、报考条件

符合教育部及各省(市)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5年9月1日后出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