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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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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5

第八章 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学院成立由院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分类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加强对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

二、成立由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纪检监察人员为成员的分类考试监察工作组(举报电话:0551-63811845,63812459),对分类考试招生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参与招生的所有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同时签订承诺保证书。

四、违规处理。凡在分类招生中违规的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章 其他

一、学生资助政策

(一)奖助学金:按学生在校德、智、体等综合测评成绩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二)临时困难补助:学院每年从学费中提取部分资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缓交学费:对于家庭确实贫困、一时难以缴齐学费的困难新生,学生在入学时可持当地相关部门的困难证明向学院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

(四)助学贷款: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贫困学生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院给予贴息和风险保证金。

(五)学费减免:学院每年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学费减免。

(六)勤工俭学:学院积极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机会。

二、学费标准

(一)学费收取标准:严格执行省物价部门所核定的收费标准。

(二)学生公寓收费标准:800元/年(6人间)。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安徽省有关最新文件为准。

三、联系方式

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220号

电话:0551- 63838746、63817970   

联系部门: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交通提示:市内乘坐18、52、57、150、901路公交车到天都路站下;自驾者可以从绕城高速金寨路出口下,往南一公里,顺繁华大道往东一公里过天都路口即到。

第十章 附则

本章程由学院分类考试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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