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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死辱母事件|美国妈妈保护孩子枪杀歹徒,法官是这样判的

编辑:bj_qisj

2017-03-27

“刺死辱母者”,无疑是最近最受关注的一个事件。

据报道,2016年4月,山东省聊城市冠县的一家公司办公楼内,当着儿子于欢的面,女老板苏银霞遭受了高利贷催债团伙持久的虐待和极端侮辱。警察出警后随即离开。随即,于欢用一把刀,刺向侮辱母亲的人。

读罢报道,有人抑制不住愤怒,有人为于欢感到不公,也有人在思考,事情如果发生美国会怎样?

美国的退让法和城堡法

众所皆知,在美国,随意进入他人庭院即有可能被射杀,所以在任何时候,跟美国人打交道最好都要有礼有节,互相尊重。美国人确立了这般彪悍的自卫原则,其效果如何呢?说实话,这种原则确实也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比如,个人权利大获声张,个人之间不敢轻易撩事,政府更不敢招惹个人。

因为在美国,有所谓的“不退让法”和“城堡法”。

城堡法是美国很特别的东西:只要在一个人的“城堡”里(城堡指家,有的州包括车,有的州包括工作地点),一个人可以用致命武器(主要就是指枪)防御入侵者。

正如加州持枪法跟德州持枪法相差十万八千里一样,每个州甚至每个县的城堡法相差也是十万八千里。其中德州的城堡法被称为典型的强城堡法。强城堡法允许房主人可以主动向入侵的陌生人开枪,甚至可以坐在车里向试图强开车门的人开枪。而加州是典型的弱城堡法,房主人只有在先警告、然后退让、已经被侵害、走投无路时才能防御性的开枪,而且只能在自己的家,不能在自己车里。

加州法律规定,如果你有机会逃离家里来躲避,你应该先逃走并报警。如果逃不走,你应该躲在房间的角落里并拨通911,让接线员听见你防御的全过程。最好你还要喊几句你别过来,我要开枪了之类的。等敌人踹开你最后的一道房间门才能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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