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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死辱母事件|美国妈妈保护孩子枪杀歹徒,法官是这样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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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01-01

麦金利呼叫说:“我现在一个人带着孩子在家,能不能立即请一位话务员和我说话?”接上线后,麦金利急切地问话务员:“我手里有两把枪,如果他破门而入,我可不可以向他开枪?”话务员回答说:“我不能告诉你可以这么做,但是,你做你该做的,保护你的孩子。”她们一共通话21分钟,由于路途遥远,警察还不能马上赶到她家。

在这期间,门外的两名歹徒马丁和斯徒沃特手持12英寸的猎刀一直不停地在撬门。当马丁最终把门撬开并闯进来时,麦金利就扳动枪拴当场将其击毙。斯徒沃特见势不妙转身逃跑。之后,他主动向警方自首。调查人员发现的证据显示,马丁和斯图沃特之所以闯入麦金利的家,是为了偷窃她丈夫生前曾经服用过的止痛药物和其它药品。

警方到达现场后确定,麦金利开枪打死马丁是正当的自卫行为。地区检察官也没有对她提出起诉。麦金利本人对媒体表示,她对开枪打死马丁并不后悔,因为为了孩子的安全,她必须这么做。令人惊奇的是,另外一名同案犯斯徒沃特虽然没有任何枪杀行为,而且案发后也主动向警方自首了,但是,地区检察官还是以一级谋杀罪起诉了他。

是的,没错,就是这样!

美国式的正当防卫有时简直可以称不上正当。2007年,《地铁里的枪声:正当防卫还是持枪杀人?》一书在中国出版,书中的案例在美国曾轰动一时,值得一述。1984年12月22日,工程师戈茨走进纽约地铁,他选择跟四个黑人青年坐在一起,随后,其中的一个黑人靠近他,向他索要五美元。戈茨应声拔出手枪(该枪支未登记过),把四位年轻人撂倒在地(一位终身瘫痪,其他受伤)。初审和高级法院都宣判戈茨无罪,然而,纽约州最高法院认为戈茨负有责任,发回重审之后,初审法院还是认定戈茨只犯有非法携带枪支罪,其他罪行概不成立。

戈茨一案在美国曾倍受媒体的关注。纽约市地铁向来是不法之徒的出没之地,而这类情节轻微的案件又无法获得警察的重视,老百姓对此深恶痛绝。如今,出现了一位“复仇天使”,这是何等让人振奋?戈茨对政府的不信任完全符合美国的传统。他曾经被打劫过,认为自己没有得到警方的有效帮助,于是,他决心携带枪支,自己保护自己。这种话语在美国无疑能赢得广泛的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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