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企业管理知识复习指导——非全日制用工

2012-08-07 16:06:45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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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

(一)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特征

(I)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短。

(2)合同形式自由。

(3)非全日制劳动者在不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履行的前提下,可以与多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4)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且用人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非全日制用工的其他规定

(I)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2)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3)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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