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经济师考试中级经济基础讲义:第三十三章

2012-12-05 17:35:23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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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考情分析】

年份 单选题 多选题 合计
2007年 3题3分 1题2分 5分
2008年 3题3分 1题2分 5分
2009年   1题2分 2分
2010年 3题3分 2题4分 7分
2011年 3题3分 2题4分 7分

【本章教材结构】

第一节 合同概述

第二节 合同的效力

第三节 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终止

第四节 合同的担保和保全

第五节 合同的转让、变更和解除

第六节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章 合同法律制度

第一节 合同概述

本节考点:

(1)合同的特征

(2)合同的分类

本节内容:

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具有的法律特征如下:

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

在合同关系中是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命令和服从的关系的。

2.合同是在当事人自愿基础上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

3.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

4.合同是关于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非民事性质的行政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不属民事合同的内容。同时,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如婚姻、收养、监护等,也不由合同法调整,民事合同的内容实际就是民事财产关系中的债权债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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