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国际商务师考试:各类运输联运知识

2011-05-21 17:30:22 来源:精品学习网 字体放大:  

摘要:本文主要总结了2011年国际商务师考试集装箱运输知识,具体包括集装箱运输、国际多式联运、大陆桥运输等。

集装箱运输、国际多式联运与大陆桥运输是目前国际货物运输使用较多的3种新型的运输方式。以下仅对这3种运输方式作简要介绍。

一、集装箱运输

集装箱(Container)是货物运输的一种辅助设备。按照《国际标准化组织104技术委员会》(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Technical Committee 104,简称IOS—104)的规定,集装箱应具备下列条件:

1、能长期反复使用,具有足够的强度;

2、途中转运,不动容器内的货物,可直接换装;

3、能快速装卸,并能从一种运输工具直接和方便地换装到另一种运输工具;

4、便于货物的装满和卸空;

5、具有一立方米或一立方米以上的容积。

集装箱运输就是把一定数量的单件货物集装在一个特定的箱子内作为一个运送单元的运输。为了适应不同货物的需要,集装箱设计成各种不同的类型。如干货集装箱、冷藏集装箱;挂式集装箱、开盖集装箱;框架集装箱、牲畜集装箱、罐状集装箱和平台集装箱等。集装箱运输的货物有整箱货,(Full Container Load,简称FCL)和拼箱货(Less Than Container load简称LCL)两种装箱方式;整箱可由发货人在工厂或仓库自行装箱;也可由承运人代为装箱,直接送往集装箱堆场(Container Yard简称CY)等待装运。承运人也可在内陆货运站(Inland Depot)接箱。拼箱货则由发货人将货物送交集装箱货运站(Container Freight Station,简称CFS)或港口外的内陆货运站由承运人负责装箱。运到目的港后,整箱货由收货人直接提走,拼箱货则由承运人在目的港的集装箱货运站或港口外的内陆货运站开箱后分拨给各收货人。集装箱运输货物的交接,可以在起运港和目的港之间进行,即“港到港”(Port to Port)方式;也可以在发货人和收货人的工厂或仓库之间进行,即“门到门”(Door to Door)方式。

集装箱运输早在1890年在英国的铁路货运中被使用,但使用海上运输则开始于20世纪50年代中期。当时美国的海陆运输公司(Sea Land Shipping Co.)在一艘T—Z型油轮的甲板上安置了一个平台,将16个35英尺的集装箱装载在平台上,在纽约至休斯敦的航线上驶行,试航3个月获得巨大经济效益,也获得货主的好评,从此引起世界各国航运界和其他运输业的广泛兴趣,纷纷进行仿效,从而使集装箱运输在国际上迅速发展起来,而其中海上集装箱运输的发展速度自70年代以来则尤为迅速。迄今为止,集坟箱运输已形成了一个世界性的运输体系,并成为国际主要班轮航线上占有支配地位的运输方式。概括起来,集装箱运输主要有以下优点:1、提高货物装卸速度;2、提高港口吞吐能力;3、加速船舶周转;4、减少货损货差;5、节省包装材料、节约包装费用;6、减少运杂费用,降低营运成本;7、简化货运手续;便利货物运输;8、促进了国际多式联运的发展等。

目前,世界各国所采用的集装箱规格,大多以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Tantalization,简称ISO)所制定的规格为依据。“国际标准化组织”1970年所制定的通用集装箱标准化规格共有13种,其中国际上应用最广的有4种:8英尺×8.8英尺×40英尺;8英尺×8英尺40英尺;8英尺×8英尺×20英尺;8英尺×8.6英尺20英尺。在实际使用中需要专用的码头、场地、机械化的装卸设备和船舶。而且通常都属多式联合运输。

集装箱运输费用有几种不同的计收方法:有的按每运费吨加收附加费;有的按包箱费率,在包箱费率中有的不论货种和箱容利用程度的,有的则规定最低的箱容数,有的还规定所装货物的等极线,装运货物超过规定的等级的,按实际等级计费,低于规定等级的按规定等级计收;有的经营集装箱运输的船公司还有最低运费的规定。拼臬货最低运费的规定与班轮运输中的规定基本相同,对整箱货如由货主自行装箱而箱内所装货物未达规定的最低计费标准时,其亏舱损失由货主负担。各船公司都分别按重量吨和尺码吨给不同类型和用途的集装箱规定有最低的装箱吨数,并以两者中高者作为装箱货物的最低运费吨。因此,在实际操作中,提高集装箱积载技术,充分利用集装箱容积空间可以节省运输费用,是至关重要的。

二、国际多式联运

国际多式联运(International Multimodal Transport;International Combined Transport)是伴随集装箱运输的发生和发展而发展起来的。这种打破传统的海、陆、空互不联贯运输的新型运输方式在20世纪50年代后期最初在美国被使用,随后在美洲、欧洲和亚洲、非洲和某些地区得到推广。我国于1980年4季度由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开始承办。为了促进国际多式联运的发展,国际商会于1975年颁布了《联运输单据统一规则》(国际商会第298号出版物)。对多式联运单据作了认可的规定,并明确指出,如信用证无特殊规定,银行可接受多式联运经营人所签发的多式联运单据,从而为多式联运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嗣后,联合国贸会议为了适应并促进国际贸易和国际多式联合运输发展的需要,于1980年9月在日内瓦召开的国际多式联运公约会议上经参加会议的84个贸发会议成员国讨论并一致通过产生了《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Multimodal Transport of Goods)。对多式联运经营人、发货人的责任,索赔和诉讼,多式联运单据以公约的适用范围和有关国家的管理权限等均作了详细规定;该公约的第1条对国际多式联运作了如下定义:“国际多式联运是按照多式联运合同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将货物从一国境内接受货物的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付货物的地点。”

按上述定义,构成国际多式联运需同时具备以下6个条件:

(一)必须有一个多式联运合同;

(二)必须使用一份包括全程的多式联运单据(Multimodal Transport Documents);

(三)必须至少是两种不同运输方式的连贯运输;

(四)必须是国际间的货物运输;

(五)必须由一个多式联运经营人(Multimodal Transport Operator,简称MTO)对全程运输总负责;

(六)必须是全程单一的运费费率(Single Factor Rate)。

国际多式联运一般都利用集装箱进行运输,这有利于不同运输方式之间的交接与连贯运输。当发货人向多式联运经营人将货物托运后,无论经过几种运输方式,均由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安排运输;并统一向发货人负责,这就给发货人和收货人提供了许多方便。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可以是实际承运人,也可以不是,而是将运输工作再委托别的承运人或分段委托给分承运人来完成,因此,这种联运经营人常被称为“无船承运人”(No vessel operating Common Carrier简称NOCC)。他们为了提高服务质量,增加收入,常要选择合理运输路线,把多种运输方式有机地结合起来。货主只需办理一次委托,支付一笔费用,手续十分简便。所以,国际多式联运方式的优越性是多方面的,尤其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手续简便。无论自发货地到目的地的距离有多远,运输方式有多少种,手续有多复杂;发货人只需办理一次托运手续,把货物交付给联运经营人接管或装上第一程运输工具,取得包括全程的多式联运单据即完成了交货义务。

(二)安全省费。多式联运货物一般装在集装箱内,货物的外包装可以大大简化,包装材料和费用可以大大节省。集装箱内的货物因有箱壁保护,虽经多次转运仍可确保货物质量,减少货损货差,从而提高货物运输的安全性。

(三)迅速合理。集装箱利用机械装卸,速度较一般货物装卸快捷。联运经营人除了提高服务质量,降低运输成本,一般均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外,与各段分承运人之间通常采用包干费率计费,各段分承运人为降低成本,增加盈利,也均以最快速度处理,其结果不仅节约了费用,还缩短了运送时间。国际商务师考试

(四)提早收汇。多式联运货物交给联运经营人接管或装上第一程运输工具后,从经营人手中取得包括全程的多式联运单据,发货人即可凭此向银行办理收汇手续。收汇时间可较一般运输方式提前,有利出口企业加速资金周转。

(五)统一理赔。货物在运输途中因故遭受损坏或丢失,在多式联运情况下,由多式联运经营人负全程运输责任,因此不论遭致损坏或丢失的事故发生在哪个区段,只要事故的性质属于承运人的责任范围,可统一由联运经营人负赔。有利于发货人对货损货差事宜的处理。

迄今为止,我国已开办的多式联运路线有10余条,可在我国内地或港口与日本、中东、西北欧、独联体、新西兰、美国、加拿大和东非等地港口和内陆之间采用多式联运方式进行货物的往返托运。

目前我国对外贸易进出口货物采用多式联运方式已日趋增多,形式也多种多样,货物的交接方式有门到门、门到场站(集装箱堆场、集装箱货运站),也有场站到场站、场站到门等。办理此项业务的地区由原来仅限于沿海港口城市及其周围地区,现已发展到内地各省市的许多城市及附近地区。这对我内地省市出口货物的按时装运和及时结汇创造了有利条件。采用多式联运方式,货物在内地只要装上第一程运输工具,发货人即可取得运输单位出具的包括全程运输的运输单据,凭以向银行办理收汇手续。

国际上开展多式联运,大多以集装箱运输为主,所以在对外成交时如采用货装集装箱的多式联运方式要考虑货物性质和货物价格是否适宜装集装箱,装运港和目的港之间有否集装箱航线和支线,有无装卸搬运集装箱机械设备,公路沿途桥梁的负荷能力以及装箱点或启运点可否办理海关手续等。

三、大陆桥运输

大陆桥运输(Land Bridge Transport)是指使用横贯大陆的铁路或公路运输系统作为中间桥梁,把大陆两端的海洋运输连接起来的连贯运输方式。即在海洋运输的全过程中,插入一段横贯大陆的陆上运输。从形式上看,是海-陆-海的连贯运输。大陆桥运输一般以集装箱为媒介,因此它具有集装箱运输的优点,能保证货物在运输途中的安全运送。同时它不论经过几个国家,也不论变换多种运输工具,都由总承运人负责安排和承担运输责任,所以,它也具有国际多式联运的所有长处。

大陆桥运输诞生于1967年,当时中东发生战争,苏伊士河被封闭,巴拿马运河堵塞,远东至欧洲的船舶,被迫绕道南非好望角或南美洲,加上石油价格猛涨,航运成本剧增,于是世界上第一条大陆桥即美国大陆桥就应运而生,从远东到欧洲,使用美国大陆桥运输线,取得了航程短、时间快、运费低的良好效果。随着苏伊士河的开放和巴拿马运河的畅通,现在这条大陆桥已经萎缩。而目前被运用最广的是西伯利亚大陆桥(Siberian Land Bridge Transport)。由于它地跨欧亚两洲,故又被称为欧亚大陆桥(Europe Asia Land Bridge Transport)。它是利用西伯利亚铁路作为陆地桥梁,把太平洋远东地区与波罗的海和黑海沿岸以及西欧大西洋口岸连接起来的一条运输线。全长约13000公里。西伯利亚大陆桥东端从俄罗斯的纳霍德卡港于海上联接了日本、南朝鲜、香港和台湾等地。西端发展到英国、西欧、中欧、北欧和伊朗,在运输方式的结合上也发展到铁路/铁路、铁路/公路和铁路/海运的方式。新建成的亚欧大陆桥,东起我国江苏省的连云港,经陇海和兰新铁路至乌鲁木齐,再经北疆铁路向西至新疆阿拉山口站和哈萨克斯坦德鲁日巴站接轨,在我国境内全长4213公里,再途经莫斯科、华沙、德国柏林、直至荷兰鹿特丹,全线共长10800公里。这条运输线与我国八条铁路相沟通,跨越我国苏、皖、豫、陕、甘、新等11个省区,是连接亚欧两洲最便捷的通道,比海上运输缩短3000公里,可节省一半运输时间和20%的费用。与西伯利亚大陆桥相比,亚欧大陆桥陆运距离可缩短3000公里,其经济效益特别明显,对发展我国的对外贸易和沿途省的经济也是非常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