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高频考点: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2013-09-09 11:45:23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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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情分析】

考频:★★

2010年多选、2011年单选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1.范围界定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但不包括稿酬所得。

【解释1】对于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属于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解释2】个人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赔偿的单位或个人代扣代缴。

【解释3】编剧从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不再区分剧本的使用方是否为其任职单位,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2010年多选题、2011年单选题)

【多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个人所得中,应按“劳务报酬所得”税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2010年)

A.某大学教授从甲企业取得的咨询费

B.某公司高管从乙大学取得的讲课费

C.某设计院设计师从丙公司取得的设计费

D.某编剧从丁电视剧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

【答案】ABC

【解析】(1)选项ABC: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设计、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演出、技术服务、介绍服务、代办服务等;(2)选项D:编剧从电视剧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不再区分剧本的使用方是否为其任职单位,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计征方法:按次计征

(1)以“某项”使用权的一次转让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2)如果该次转让取得的收入是分笔支付的,则应将各笔收入相加为一次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3.计税依据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税率:基本税率为20%

【解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没有“加成”、“减征”的问题。

5.应纳税额的计算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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