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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保险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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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14

(三)实践教学(6学分)

实践教学包括课堂模拟实务教学和校外实践基地及企业实习,校外实践基地及企业实习为实践教学的主要形式。实践教学累计不少于 1学年。

六、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要突出学以致用,体现学生运用保险学科及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创新和实用价值。论文形式可以是研究报告、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等。

论文评阅人中至少有1位是校外专家。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必须至少有1位具有丰富的保险实务和风险管理经验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校外专家。

七、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等培养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保险硕士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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