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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编辑:lirj

2013-03-14

鉴于考生们对考研政策大纲十分关注,我们编辑小组在此为大家搜集整理了“13年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一文,供大家参考!

13年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的金融硕士等专业学位设置方案,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制定了《税务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试行)》,该指导性培养方案如下:

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试行)

一、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面向税务、司法等国家机关、企业、中介机构等相关职业,培养具有从事税务相关职业所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系统掌握现代税收理论、实务与技能,能综合运用税收和会计、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战略意识和风险意识,具有较强的税收规划能力和解决税收实际问题的能力。

3、熟练掌握和运用一门外语。

4、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具备团队协作精神。

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习方式与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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