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编辑:

2013-10-31

六、专业学位填报志愿

鉴于中国药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分布在四个院部(药学院、中药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商学院)、三个专业(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制药工程硕士)招生,中国药科大学将在科学学位研究生录取后,组织参加过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复试的考生填报专业学位报考志愿。凡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以填报专业学位志愿:

1、进入中国药科大学专业学位复试名单者;

2、在中国药科大学科学学位复试名单上但未被中国药科大学录取为科学学位研究生且符合中国药科大学调剂政策者。

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院部的一种专业学位(或领域)志愿。

标签:复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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