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北京化工大学硕士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编辑:

2013-11-19

  八、录取
  1、按照上级单位的相关要求以及北京化工大学的实际情况,复试开始前由各学院根据本学院情况按初试成绩确定各专业公费生分数线并向考生宣布,录取时各专业则按初试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到低录取公费生到额满为止;自费生和委托培养学生学费为每学年9000元。在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每学年由所在学院按照相应的激励机制重新评定公费生资格,避免出现按入学考试成绩“一考定终身”的情况。
  2、拟录取名单以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s.buct.edu.cn)上公布的结果为准。
  3、拟录取考生凭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调档通知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在规定时间内寄达北京化工大学。应届毕业生可先由培养单位进行品行鉴定,毕业后将档案再寄达北京化工大学。学校组织有关人员对档案进行政审,给出政审结论。
  委托培养的考生下载委托培养协议书,由委培单位签字盖章后在规定时间交研招办,签订委培合同。

标签:复试信息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