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考研 > 考研复试 > 复试时间

浙江师范大学2017考研复试录取办法

编辑:sx_wangha

2017-03-24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号)的文件精神,2017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贯彻执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原则,为深化硕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工作,加强复试改革,不断提高研究生招生工作质量,现将浙江师范大学2017考研复试录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措施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2.招生学院(研究机构)(以下简称学院)要成立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由院长担任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分管纪检工作的党委(总支)委员必须是领导小组成员,各工作小组实行组长责任制,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招生、复试和资格审查工作。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3.招生学院要加强对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领导,根据情况组成若干个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并具有副高职称以上的教师担任。

4.各招生学院要切实做好复试录取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工作。复试、录取人员必须作风正派、工作细致、原则性和工作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熟悉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能自始至终参加复试、录取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复试教师的培训,复试人员在复试中要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认真做好复试记录(特别是面试现场的录音、录像和书面记录),提高复试的公平性和有效性,保证复试质量。

5.招生学院应在复试前一周将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申诉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在网站和复试场所公布。

二、调剂工作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

(一)调剂工作基本原则

1.应按照“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积极引导、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好调剂工作。

2.调剂考生须符合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报考的一志愿的国家A类复试分数线。调剂到我校同一学科的须符合A类学科分数线。调剂到我校不同学科的,必须符合调入学科所在门类的国家分数线,且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调入专业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考生初试科目中须有数学,包括统考数学(科目代码为301-303)或自命题理学数学等。

3.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之间互调以照顾专业内部调剂的政策执行。

4.不能向其他招生单位要求调剂单考生、少民骨干、推免生和不上线的统考生。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能调入以上7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二)调剂工作具体要求

1.招生学院根据当年计划招生数及第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按调剂原则拟定调剂生名单,并及时公布。

2.招生学院接收本校专业间调剂和外单位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国家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否则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除外)。

3.学院(专业)汇总拟调剂名单应经研究生院审核后,才能发送复试通知。

标签:复试时间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