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物业管理师报名时间:4月27日至5月11日

2011-04-14 10:01:10 字体放大:  

编者按:2011年物业管理师考试将在9月17日至18日举行,报名时间为4月27日至5月11日

报名程序及要求。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于4月27日至5月11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规格要求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的“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5、88396652(传真)。

首次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时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报名表”上须粘贴与网上上传照片同版的二寸彩色证件照1张,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5月10日至12日,按属地原则到物业企业资质注册地的市、县(市、区)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审查点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书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审查部门必须认真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及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书复印件各1份。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请各县(市、区)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务必于5月16日前,将已通过报考条件初审人员的“报名表”等报考材料,报送嘉兴市住房保障局进行复审,联系电话:82872058.

请市住房保障局务必于5月19日前,将已通过报考条件审查人员的“报名表”等报考材料,报送省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邮编310003.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包括取得准考证未去参加考试)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交费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6月3日至12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9月14日至16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精品学习网小编提醒各位考生朋友,在报名成功后还有很长的复习时间,大家在认真复习的同时也可报考物业管理师考试培训班助自己一臂之力!

<--物业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