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社会工作者考试《法规与政策》章节重点(4)

2015-03-31 17:07:25 字体放大:  

三、1、根据2006年12月1日公布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我国各类残疾人的总数为8296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6.34%,平均每16个人中就有一个残疾人,平均每5个家庭就有一个家庭有残疾人,1990年颁布1991年实施的《残疾人保障法》对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及其保护作出了专门规定。

2、康复权包括:康复工作应从实际出发,将现代康复技术与我国传统康复技术相结合,以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康复为基础,残疾人家庭为依托,以实用易行受益广的康复内容为重点,并开展康复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为残疾人提供有效的康复服务。残疾人教育机构,福利性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为残疾人服务的机构,应当创造条件,开展康复训练活动,政府有关部门还应当组织的扶持残疾人康复器械,生活自助具,特殊用品和其他辅助器具的研制生产供应维修服务。

3、残疾人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包括:①康复权②教育权③劳动权④精神文化生活权⑤社会福利权⑥环境友好权

4、每年5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

5、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方式方法有:①加强立法建立并逐步完善残疾人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②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和视察,用法律手段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③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④加强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制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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