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对目前一些汉字用法的困惑

2012-11-06 11:41:14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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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文字工作者,记者在工作中曾多次遭遇尴尬:每当自己编的报纸的标题和文章中出现“树阴”、“林阴道”的写法时,总会接到一些热心读者打来的电话,告之:“报纸上有一个错字。”记者只好反复解释:这个字没错,《现代汉语词典》就这么规定的。

同时,记者的同事也反映,现在他们在编辑文字时经常会碰到字典里的规定与自己平时的习惯用法不一致的地方,比如“唯一”和“惟一”,“用人”和“佣人”,“热衷”和“热中”等。究竟怎样写才算是正确呢?带着这些疑问,记者近日采访了有关专家、学者和文字工作者。

“林荫道”为何成了“林阴道”

在国家语委、国家教委、广播电视部1985年12月公布的《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以下简称为《审音表》)上,记者看到了这样的规定:

荫yìn(统读)(“树~”/“林~道”应作“树阴”、“林阴道”)

然而,翻开《现代汉语词典》,“荫”却仍然有yìn和yīn两个读音,1499页的“荫”是这么解释的:yīn,树阴:绿树成~。另在799页“林”字下有“林阴道”的词条。记者颇有些不解:既然能写做“绿树成荫”,怎么就不能写“林荫道”呢?

为此记者来到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请教多年从事《现代汉语词典》编写、修订工作的研究员晁继周先生。他笑着说:“这是我们的无奈之举,因为《审音表》有法规的性质,必须执行,但这一条的处理我们认为不对,所以在编词典时有所保留。”

接着,他给笔者看了他作的一个统计,即1986年4月12日至2004年5月31日《人民日报》“树荫”、“绿荫”、“林荫道”、“绿树成荫”4个词语的分布情况:

树荫253次,树阴13次

绿荫698次,绿阴21次

林荫道131次,林阴道3次

绿树成荫442次,绿树成阴9次

他说,这还不排除作者本来写做“荫”而被编辑为执行“标准”而改作“阴”的。长达18年之久,《审音表》关于“荫”字读音和用法的规定基本上没有被执行,是十几亿使用汉语汉字的人应该受到指责,还是少数制定标准的专家和官员应该进行反思呢?答案不言自明。

人民日报一位老编辑说,将“树荫”改为“树阴”,老百姓不接受。“阴”字在老百姓眼里不吉利,“阴险”、“阴谋”、“阴间”等都是这个“阴”;而“荫”是一个很美好的字,有草头,容易引起“大树底下好乘凉”的美好联想。

国家语委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研究员、全国报纸编校质量评审委员会副主任厉兵先生说,确定一个汉字的功用,不能只看到眼前某几个用例,需要全面考察。“荫(荫)”在古籍中很早就用做“草木之阴”,按照《集韵》的反切,今天就读yīn。后来,“荫(荫)”又陆续构成了许多词语(荫蔽、绿荫、林荫道、浓荫、绿树成荫等)。《审音表》采用同音归并,试图消除一字多音现象,便于人们学习和掌握,主观愿望是好的,但在处理时,没能认真考察,兼顾古今。因此,取消“荫”字阴平一读,是失当的。北京有柳荫街,山东济南市有槐荫区,总不能改用“阴”或者改读yìn吧。我相信,国家语委将会恢复“荫”的阴平一读的。

用字用词最终要跟着老百姓走

“佣人”和“用人”(仆人之意)也是令记者及同事感到困惑的两个词。记者请教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杨润陆先生,他认为应该是“佣人”。当记者告诉他《现代汉语词典》1518页写做“用人”时,这位主编过《现代汉语》教材的知名学者颇有些吃惊。不过,在翻看了词典之后,他说:“《现代汉语词典》这么规定还是有它的道理。‘佣’当仆人讲读yōng,这个字是从‘用’字分化出来的。为了区别,就加了一个‘亻’。”

晁继周先生解释道,“用人”作仆人讲,早期的国语词典就有,《现代汉语词典》只是将这个用法延续下来了。当然,根据“从俗”的原则,以后也有可能改过来。因为用字用词最终是要跟着老百姓走的,像《现代汉语词典》上的“荨”字就有两个音,“荨麻”(一种植物)的“荨”念qián,而荨麻疹(一种皮肤病)的“荨”却念xún。荨麻疹和荨麻其实是有联系的,可是医生、病人都这么叫,词典就改了。足见约定俗成力量之大。

北京大学西班牙语教授赵德明先生说,大量的语言现象说明,说话、书写在前,规范在后。大家都这么说、都这么写,语委还未开会,那怎么办?拉美在19世纪末就碰到这样的问题:是按西班牙皇家学院的规定说话和写文章,还是按拉美当地人改造、丰富和发展了的西班牙语说话和写文章?当然是后者。老百姓才不管西班牙皇家学院的规定呢!

人民日报校对组王领娣女士和鄂岳先生说,人民日报基本上是用“林荫道”而不用“林阴道”,用“佣人”而不用“用人”,因为这是习惯用法,大家容易接受。

晁继周等学者说,编词典,人民群众的语言基础永远是第一位的,规范标准只是对约定俗成结果的确认。

国家标准也要与时俱进

杨润陆先生认为必须规范用字,国家语委的规定有的不见得有道理,但总不能朝令夕改,一旦规定了,就得执行,上课就得这么教。

晁继周先生认为,对已经制定的语文规范标准要全面贯彻。但是,他不赞成“不折不扣”,更不赞成“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当标准中存在的问题已为语言学界所公认,当某些规定在语言使用者的大多数人中实际上无法遵行时,我们要做的不应该是批评、指责人们违反标准,而是要考虑及早地修改标准。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陆俭明先生也认为,语言的立法要有弹性,不能看成是一成不变的东西,因为语言是不断发展的,在一定的时间内可以规范,但语言自身的发展又往往会跳出这个“规范”。

据商务印书馆编审、现代汉语编辑室主任周洪波先生介绍,《现代汉语词典》是商务印书馆上世纪70年代推出的,在此之前,内部曾发行过试印本和试用本,在全国广泛征求意见。1978年正式出版后,还出了补编本、修订本、增补本,目前的发行量已超过了4000万册。他说,词典行内也有这么一句话:“词典的出版之日,就是修订的开始。”国家标准滞后于语言实际是很正常的现象。因此,国家标准也应该与时俱进。但那位人民日报的老编辑则认为,语言标准的修订应该是轰轰烈烈的,要让广大人民群众都知道,就像把繁体字改成简体字一样,不能只是少数人悄悄地改,而大多数人不知道。他举了个例子,他一直都写“经不起挫折”,看到年轻人写“禁不起挫折”,还以为是错别字,后来才知道两个字可以通用。这说明出版部门宣传的力度不够。他说,老一辈的人成千上万甚至上亿,词典编撰者和出版者不能忽视他们的存在。

厉兵先生强调,语言文字规范,有刚性的一面,也有柔性的一面,要把握合适的尺度。当记者问他,“惟”和“唯”字今后会不会取消一个时,他说:为什么要随随便便淘汰一个汉字呢?我们的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把“惟”、“唯”两个字取消一个,古书怎么印?即便是眼下常用的的词语,“惟妙惟肖”还是用“惟”字好些。“惟一”和“唯一”属于异形词。异形词问题非常复杂,由于词源的理论依据与社会习惯往往矛盾,在处理上必须坚持严谨的态度。

一定要注重文化传承

作为《国家规范汉字表》研制者之一,厉兵先生强调,现代汉语书面语跟古代汉语有区别也有联系,无法割断,我们既要与时俱进,也要注重文化传承。50年代以来颁布的语言文字规范文件,总体上是好的,对社会规范语言文字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时代的局限、规范观的偏颇,以及工作环节的缺失、修订的严重滞后等原因,难免出现一些失误。尤其是当时要走拼音化道路,认为繁难的汉字是工农大众掌握文化的拦路虎,字能并就并,笔画能少就少,结果给日后的文字使用带来很多麻烦和困惑。当时的规范文件基本上都以字表这样极为简单的形式面世,并没有把汉字作为形音义的综合体明确地加以诠释,甚至不自觉地将现代汉语与古代汉语人为地割裂开来。

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所研究员陆建德先生认为,汉字使用中的某些尴尬局面,有些确实是因为文字改革和汉字简化过程中的矫枉过正引起的。其实繁体中文字的构造也有它合理的一面,而有些字简化之后让人觉得不伦不类,比如说“钟爱”的“钟”和一口钟的“钟”都变成了一个字。他强调说,钟爱中国文化,应该从钟爱中国文字开始。在当今全球化的形势下,我们尤其要注意文化的传承,保护本国文化的独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