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2011年普通话考试报名时间

2011-04-01 17:22:43 来源:濮阳市教育局 字体放大:  

编者按: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普通话水平,优化濮阳经济发展软环境,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1年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四、测试收费

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费和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办〔2004〕422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委、河南省物价局关于我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的通知》(豫财预外字〔1997〕第1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收费标准:

(一)测试费

1、师范类院校及相关专业的应届毕业生每人次20元;

2、教育系统的教职工每人次30元;

3、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影视话剧演员和社会其他自愿申请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每人次50元;

4、外国人自愿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每人次50元;

(二)信息采集费12元。

五、数据采集及上报

各县(区)语委办要为报名点配备测试报名采集信息时所需设备(如1G内存、250G硬盘以上的电脑,数据采集卡和200万像素以上的数码摄像机,彩色打印机等)。各报名点受理报名时要认真审核报名者资格,将其基本信息严格按要求输入计算机,信息、照片校对无误后打印出纸质文档,并将1份纸质文档(加盖公章)、电子文档及身份证复印件在报名结束一周内上报市语委办。

六、组织领导

2011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在市语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市语委办负责统筹安排,市语委成员单位、各县(区)语委办、市油田教育中心、市直各学校具体负责本地、本系统、本单位的报名组织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大力宣传,精心组织,确保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