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伊犁察布查尔县招聘115人幼儿教师公告

2013-09-05 16:17:15 字体放大:  

新疆伊犁察布查尔县招聘幼儿教师报名时间为9月2日9:30-9月12日20:30(京时),参加考试人员到察布查尔县三中新校区参加笔试。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招聘学前双语教师简章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少数民族“双语”教学工作的决定》(新党发(2004)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学前和中小学“双语”教学工作的意见》(新党办发(2008)19号)、《察布查尔县教育就业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双语”教师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双语”师资水平,经县委、政府批准,由自治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农村双语幼儿园教师工作。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115名学前双语教师。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疆范围内,非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师范类中等师范及以上教育类专业毕业生。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考范围: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2.近3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良好,志愿从事学前教育工作;

2.197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学历要求:

师范类必须具备中等师范教育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5.招聘岗位资格要求:

报考人员须具备教师资格证书。

6.招聘岗位汉语水平或普通话水平要求

报考学前双语教学岗位,HSK等级必须达到5级及以上水平或MHK相应水平;报考学前少数民族“汉语”学科岗位, HSK等级必须分别达到6级及以上水平或MHK相应水平(对于汉语系考生及没有HSK或MHK等级证书的民考汉考生,需持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MHK标准:学前汉语课教师为三级甲等及以上、非汉语课教师为三级乙等及以上。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在察布查尔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报名时间:2013年9月2日9:30-9月12日20:30(京时),双休日不休息。报名时考生需带四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人事股负责。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持:(1)有效身份证;(2)毕业证原件;(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4)母语非汉语的考生须携带HSK5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或MHK三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原件(证书在有效期内),母语为汉语人员须携带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原件。上述条件证明材料齐备后,考生到县教育局人事股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结果现场告知考生,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9月2日9:30-9月12日20:30,北京时间,双休日不休息。

(二)笔试

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

2013年9月14日10:00—12︰00(北京时间)

2.笔试地点

察布查尔县三中新校区。

3.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1门,考查考生对汉语知识和幼儿教育相关专业知识的掌握及其应用程度,测试重点为现行初、高中汉语知识和幼儿教育基本知识及其应用能力。

试卷用汉语命题并要求使用汉语答题,试卷满分100分。由县教育局、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统一划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9月16日公布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请考生通过自治县公众信息网、箭乡党建网查询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