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市钦北区2012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工作安排

2012-07-23 14:57:18 字体放大:  

广西钦州市钦北区2012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工作安排考试时间:2012年7月27日,考试地点:钦州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永福西大街40号)。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关于做好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2〕45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12年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名单的通知》(桂教师范〔2012〕4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 “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报名应聘钦州市钦北区“特岗计划” 教师岗位且通过自治区教育厅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

二、资格复审办法和二次志愿的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2年7月26日

(二)地点:钦州市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钦州市城北汽车站往南300米。在钦州汽车总站乘1、3、38路公共汽车往城北进城路口方向至钦州市钦北区行政信息中心)一楼大厅。

(三)资格复审:应聘者报到时提供下列证件原件给资格复审人员复核,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1.应届毕业生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和所在学校盖有公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应届专科毕业生还须提交师范类的有关证明。

2.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

3.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或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和个人求职材料(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需提供原实习学校的证明)。

(四)二次志愿:为确保我区“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顺利开展,我区采取初中按学科岗位、小学按村校岗位的办法进行招聘。

应聘小学类岗位的人员,必须根据我区具体设置岗位,在资格复审后再一次填报志愿到具体岗位学校(应聘者只限报一个岗位,并注明是否服从调整岗位)。

应聘中学类岗位的人员,在资格复审后,再一次填报是否服从到小学招聘后出现的同科类空缺岗位的志愿。

应聘人员,资格复审和二次志愿后,抽签确定应考序号。

三、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12年7月27日

考试地点:钦州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永福西大街40号)。

四、考试方式、内容

(一)方式

应聘者采取说课、面试方式进行考试,面试是根据说课内容提2个问题让考生回答,说课时间为10分钟,面试问答时间为5分钟。应聘者的成绩由评委组根据说课和面试问答情况评定,说课70分,面试30分,总分为100分。体育科、音乐科应考者加考术科技能考试,并于7月26日当天考完,术科技能试满分为100分,占40%。说课和面试问答成绩合计分达到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二)内容

1.说课内容必须与报聘岗位科目相符,教材是钦北区2012年春季学期所用教科书。

小学:小学四年级教材下册(其中语文、数学为苏教版,英语为外研版,体育水平二,音乐为接力版,信息技术为桂教版)。

初中:八年级教材下册(其中物理为教科版,历史、地理、生物、美术为人教版)。

2. 体育科、音乐科术科技能考试内容是:三项基本功,一项特长(自选)。

五、选聘办法

根据考试结果,按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择优聘用(优先本科)。

初中按学科岗位择优选聘,出现弃聘现象时,在同科目中择优递补。小学按村校岗位择优聘用;未满额选聘的村完小学校岗位和一次弃聘造成的空缺岗位,先在本镇内同科目志愿者中择优聘用,后在全区同科目中择优聘用。

个别科目应聘人数少于设置岗位数造成的空缺岗位和出现二次以上弃聘造成的空缺岗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应聘情况和学校学科需求,从应聘的合格人员中择员替补。

六、注意事项

(一)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和不到位应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备课:应聘者在考试前,自备2个课时(不同章节)的说课教案各一式5份;考试时,由评委组从中抽取一个教案给应考者说课。

(三)应试程序的说明材料在报名当天提供。

(四)考试所需用一切材料、往返车乘、住宿、安全等问题由应聘者自理(钦州师范学校附属小学附近有各档次旅馆住宿)。

以上事项,请登录“全国特岗招聘网”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未明事宜,请与钦州市钦北区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77-3686156。

钦州市钦北区“特岗计划”教师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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