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宁夏实施学校特岗教师岗位计划工作原则

2012-07-03 10:04:40 字体放大:  

2012年宁夏实施学校特岗教师岗位计划工作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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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宁夏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岗位计划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

(二)坚持编制内招聘原则。各市、县(区)必须确保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招聘特岗教师。招聘的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管理。

(三)坚持“定县、定校、定岗”与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相结合的原则。招聘的特岗教师安排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不得随意调整。

(四)坚持有报必查、有错必纠的原则。把资格审查贯穿于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特岗教师招聘资格。

(五)实施阳光操作,加强纪检监察部门对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综合考核)、聘用等关键环节的参与和监督。

请考生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nxpta.gov.cn)进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