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河北特岗教师享受社保与当地公办教师同酬

2011-05-26 14:18:01 字体放大:  

编者按:河北2011特岗教师享受社保 与当地公办教师同酬

与当地公办教师同酬

日前,河北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实施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国家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今年河北省国家特岗教师指标3606名,其中农村初中教师岗位1768名,农村小学教师岗位1838名,安排在平山、赞皇等33个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符合条件的学生于6月1日起开始报名。6月1日至6月15日日符合条件者可登录河北省教师教育网,免费报名。

支教师范生优先招聘

本次特岗教师岗位需求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1年5月31日后出生)且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协议或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此外,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大学生,参加招聘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特岗教师与公办教师同酬

“特岗教师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以中央财政为主。中央财政按人均年20540元的标准,与地方财政据实结算。特岗教师的工资、地方性补贴、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应缴纳的相关费用,以及岗前集中培训所需费用由县级财政统筹安排;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工作前期费用由省级财政安排。

在待遇方面,特岗教师在三年聘任期内,执行设岗县公办教师同等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设岗县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凡特岗教师工资性年收入高于20540元的,高出部分由设岗县政府承担。

特岗教师将优先入编

根据相关政策,今后城市、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编制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

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满后,三年连续考核合格且本人自愿留在当地农村学校任教的,各设岗县在编制范围内招录教师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特岗教师入编,工龄和教龄自当年签订聘任合同之日起计算。对重新择业的,省、市、县有关部门应在辖区内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和办理户口迁移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同时, “特岗计划”的实施还将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相结合。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优秀特岗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