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教师资格考试指南:合格标准

2013-09-29 11:49:51 字体放大:  

精品学习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13年下半年上海教师资格考试指南:合格标准的资料,以供各位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可在成绩公布10日内(具体查卷时间由市考试机构确定),向当地考办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核范围为漏登分、错累分,漏评阅试题试卷,查卷必须符合规定,凡涉及评阅宽严尺度问题的一律不予复查。复查结果由市考试机构提供查询。考生须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需复核科目、成绩、联系电话等信息。

(二)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三)2013年下半年面试报名时间:12月2日--6日,面试日期: 12月28日--29日,面试具体公告信息请于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及上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 www.ahzsks.cn)查询。

(四)有关考试标准及大纲等方面信息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阅。

(五)有关教师资格考试的相关政策规定,请登录上海教育网查询《上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上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教师〔201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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