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山东艺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3-11-07 16:28:28 字体放大: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艺术学院(www.sdca.edu.cn)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符合岗位应聘条件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现场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6日-11月23日(工作日)

现场报名地点:文东校区办公楼106室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岗位,相关应聘人员需提供体现其研究方向的论文、毕业论文等;(3)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必须提交相应证明材料;(4)有本人签名的《山东艺术学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6)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要求填写的表格、材料及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其他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原件经核实后退回本人,复印件留存。

2、资格初审:人事处根据应聘材料,组织相关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最后统一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并在校园网公布。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分类的方式组织。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高、中级岗位和特殊技能类岗位“教师1”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根据专业特点采取以技能测试为主或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组织进行。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其余岗位的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统一阅卷。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学校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2、面试

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以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

面试内容根据不同专业要求,采取试讲、答辩、科研(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笔试、面试人员名单及考试事宜将在学校人事处网页另行公布。

(四)考核体检

面试结束后,初级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简化招聘程序的高、中级岗位和特殊技能类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汇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学校将根据需要,采取在考核对象的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走访调查、信函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济南文化东路91号

山东艺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531-86423606

联系人:姜老师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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