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余市教师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2013-07-25 16:28:13 字体放大:  

摘要】2013年各地教师招聘已拉开帷幕,下面由精品学习小编为大家提供“2013年新余市教师招聘资格复审公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3年全省统一招聘中小学教师新余市学校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按照招聘工作程序,为确保招考工作公平、公正,现就做好2013年新余市招聘教师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省教育厅和省人社厅公布第一批面试入闱人员(名单见附件),已通过资格初审的调剂入闱面试的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3年7月29日:小学各学科(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013年7月30日:中学各学科(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1、新余市市直学校资格复审地点:新余市暨阳学校(新余市北湖东路698号),咨询电话:0790-6435568;

2、分宜县资格复审地点:分宜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办公楼一楼),咨询电话:0790-5882207;

3、高新区资格复审地点:新余市高新区第一小学(龙潭洲路中段),咨询电话:0790-6860569。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与笔试准考证上的照片同底版的照片二张;

2、本人亲笔签名的《2013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

3、本人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岗位)、英语等级证书等岗位招聘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2013年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由于时间关系暂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已取得教师资格证、证书正在办理当中”的证明,并注明教师资格证书的层次和学科、证书号码);

4、未就业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择业代理协议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已在江西省内各级各类中小学任教、具有教师资格的正式在编教师,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五年以上,且由原单位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由所在学校出具);其他已就业的由本人档案代理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5、考生还需提供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开具的婚育证明(见附件2)。

(以上2、3、4、5类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三套)

五.有关要求

1、请取得资格复审资格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有关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凡逾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本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招考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所产生的空缺,根据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替补。请未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关注近期新余人社局网、新余教育城域网公告。面试公告也将在近日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3、面试入闱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工具需保持通讯畅通,因材料准备不全和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复审的,责任自负。

4、新余市市直学校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持盖有“资格复审合格”印章的笔试准考证,在面试前一天凭有效身份证,到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5、资格复审由市(县、区)人社局、市(县、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市(县、区)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6、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后,资格审查不合格产生的空缺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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