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南丰县中小学教师招聘面试公告

2013-07-20 20:09:22 字体放大:  

【摘要】2013年各地教师招聘已拉开帷幕,下面由精品学习小编为大家提供“2013年南丰县中小学教师招聘面试公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南丰县201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面试公告

一、组织机构

成立南丰县201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段云来,副组长:李建明,成员:由县监察、人社、财政、编办、发改委、教育局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章志龙同志担任。工作人员从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监察局抽调组成。

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面试进行全程监督,邀请县人大、县政协代表参与整个招聘面试过程。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的时间:2013年7月23-25日上午9:00—12:00

下午3:00—6:00;地点:南丰县教育局人事股。

2.入闱面试人员携带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四张两寸近期免冠照片(与笔试准考证照片同底,照片反面注明自己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2013年已通过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由于时间关系暂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书,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持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具的符合认定教师资格条件的证明(即通过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各环节考试测试)。在职在编教师还须提供原单位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及任教年限的证明,如不能提供,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3.县教育局、人社局、监察局组织有关人员按规定对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填写有关表格,审查合格准予参加面试。

4.对通过资格复审的入闱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资格复审如有不合格或放弃的,递补一次后,不再递补。递补出现并列分数时一并入闱参加面试。如出现无人可递补的情况,现已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递补时间为2013年7月26日至28日18时止。

5.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进行面试时,岗位名额不调减,但入闱对象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含70分),否则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6.考生如缺少有关材料或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取消其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7.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对象

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入闱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3年8月6日7:30---18:00;

地点:县幼儿园(新园)。

3.面试内容及方式

学前幼儿教师面试采取教育教学技能测试方式;其它各学科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面试时间为8--10分钟,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50%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

学前幼儿教师技能测试内容:钢琴、绘画(蜡笔主题画)、舞蹈三项。绘画时间1小时,钢琴弹奏、舞蹈各3分钟以内。钢琴、画纸由考点准备;钢琴、舞蹈曲目及其它有关物具考生自备。

说课内容:为我县县城中小学学科使用教材。具体版本见教材目录。

4.面试分组

根据学科招聘情况,面试分5个组进行,分别是:(1)高中历史、地理、生物、美术组,岗位名额4名;(2)小学语文组,岗位名额7名;(3)小学数学、计算机组,岗位名额6名;(4)小学英语、音乐、美术、体育组,岗位名额7名;(5)学前幼儿组,岗位名额29名。

5.进行面试

(1)参加测试的对象须带好准考证、身份证,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候考室。

(2)备课。教师岗位招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备课,根据确定的说课课题内容,独立进行备课(不准带任何资料),备课时间为1小时。

学前幼儿教师考生进行绘画项目,时间为1小时。

(3)面试。分学科进行说课或技能测试。参试者面试后,不得返回候考室(备课室),须由联络员安排在考场外等候公布成绩,在被告之成绩后直接离开考场。操作时一般为前一位面试者结束后,由记分员收集考官《评分表》汇总、记分、核分,待下一位参试者面试结束后,召前一位入场,听取主考官宣读应聘者测试得分。

(4)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均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计算方法为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中间分值五位考官评分的平均分。面试时,考生如出现缺席、迟到、违纪等现象,其成绩以零分计算。

6.面试纪律

(1)面试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达考场,迟到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即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者除有规定的外,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不得携带任何资料进入备课室、说课(测试)室,备课所需教材、纸均由县教育局统一提供,面试者如违反规定,一经发现,按考试舞弊论处。

(3)面试者必须遵守面试纪律,不得威胁、侮辱、诽谤、诬陷面试考官;不得扰乱面试考场;不得拒绝、阻碍面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

(4)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应本着对面试者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面试工作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面试期间,所有考官、工作人员一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场所。要切实做好面试的保密工作,对造成失、泄密的,要按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7.凡面试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

四、体检、考核和聘用

1.根据笔试和面试折算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若总成绩相同时,面试分数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时,笔试中学科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如前两项均相同,则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师范类专业者优先。

2.体检。体检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如有不合格的,依序递补一次,体检人员还有不合格的或放弃的,不再继续递补。无递补人选的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3.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组织考核。考核如有不合格的,依序递补一次,还有不合格的或放弃的,不再继续递补。无递补人选的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根据考核情况,拟定聘用人员,报请领导小组研究后公示。

4.考生如缺少有关材料或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考核,取消其体检、考核资格,责任自负。

5.聘用。拟聘用人员经体检、考核,公示无异议,报县政府研究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并派遣到相应学校任教,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7天未报到,视放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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