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中学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心理学》知识点(9)

2015-01-07 13:13:42 字体放大:  

其他方法

(一)观察法

观察法是按照研究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直接观察学生个体的行为表现,对所观察的事实加以记录和客观的解释,以了解学生心理和行为特征的一种方法。记录方式通常有以下三种。

1.项目检核表

将要观察的学生各项心理特质或特征性行为作为项目列于表上,如“仪容整齐”、“勤奋好学”、“受人欢迎”、“自我中心”、“不诚实”。当所观察的学生具有某些特质或行为特征时,就在对应的项目前做出标记,如打“√”。

2.评定量表

将欲观察的特质或行为列于表上,研究者将被观察学生的表现与表中项目相对照,并根据符合的程度进行等级评定,评定等级通常分为3级、5级或7级。

3.轶事记录

轶事记录是教师对学生观察后,及时对所观察到的重要事实,以叙述性文字所做的一种简明的记录。它包括被观察者的姓名、年级,观察的时间,观察者的姓名,观察事实及其发生情境的描述,观察者的解释与建议。

(二)自述法

自述法是通过学生书面形式的自我描述来了解学生生活经历及内心世界的一种方法。其中,日记、周记、作文、自传、内心独白都是自述法的具体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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