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阴市2014年教师招聘公告二

2014-03-19 11:24:54 字体放大:  

【摘要】江苏江阴市2014年教师招聘公告由精品学习网为你带来了,希望精品学习网可以为您带来好运,为您带来好工作的福音。

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和我市职业教育学校发展需要,经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江阴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教类教师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23日至1996年3月24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五)户籍和生源地要求:

1、本科学历的,应届毕业生限无锡市户籍,非应届毕业生限江阴市户籍;研究生学历的,不限户籍。

2、符合有关政策性安置条件的(包括夫妻两地分居、在江阴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在江阴驻军军人的配偶等),不受生源地和户籍限制。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

2、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曾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4、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职务者;

5、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已被我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聘用的占编人员。

二、有关说明

1、本公告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14年毕业生(凭《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

2、无锡市户籍是指非应届毕业生具有无锡市户籍或应届毕业生为无锡市生源;江阴市户籍是指非应届毕业生具有江阴市户籍或应届毕业生为江阴市生源。

3、教师资格证书认定机关非江苏省域内认定机关且认定时未在相应地区就读或就业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认定机关出具的证书确认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三、报名

(一)报名

1、应聘人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本人必须到场,现场采集电子照片。报名时间:2014年3月23日—24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4:30,逾期一律不再接受报名。报名地点:江阴市教师进修学校(江阴市环城东路18号)。

2、现场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2014年江阴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并提供所需证件原件,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应聘考试资格。此表可自行从江阴教育网下载打印,并贴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2)报名时,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者还需提供本科时的学历学位证书;获得境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上述证明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3)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本公告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5)在职人员报考后须在体检前向江阴市教育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社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二)考试费用。报名资格初审通过者缴纳100元/人、进入面试者缴纳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以下人员可减免考试费(报名时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三)开考比例。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到1:3的岗位,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岗位。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重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补报不成功的考生报名费将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