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鹤山市2014年教师招聘公告

2014-03-20 11:17:00 字体放大:  

【摘要】广东鹤山市2014年教师招聘公告在这个毕业季节为大家带来了,你还在为考教师资格证苦恼吗?还在为在哪就职教师而烦闷吗?看精品学习网为你带来的广东鹤山市2014年教师招聘公告,相信,你需要它。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精神,现就2014年鹤山市第一批教师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53个,招聘人员70名。详见《2014年鹤山市第一批教师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注: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1.招聘的岗位按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4年版)》(包括《普通高校本科专业参考目录》、《研究生专业参考目录》以及《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专业设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及该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必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以所获学历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能作为应聘专业的依据。

2.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应聘专业的依据。获“双学位”的应聘人员,不能以第二专业应聘。

3.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应聘,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出具的证明等材料。请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是否符合专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