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萝岗区面向全国普通高等师范院校201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013-11-07 17:13:49 字体放大: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步骤

1、下载填写电子报名表。

应聘者于2013年11月6日(星期三9:00时)至2013年11月17日(星期日17:00时),自行下载并填写好《广州开发区、萝岗区面向全国普通高等师范院校201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XX招考点)》,同时准备好报名表的电子文档,须在文档标题注明毕业院校简称和姓名。

2、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11月18日(星期一)至11月20日(星期三)。每天上午9:00时-下午5:30时。

(2)报名地点。

北京师范大学报名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学16楼134教室

陕西师范大学报名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东侧210室(3)报名须知一:应聘者应持以下材料、本人(不接受委托他人报名)到招考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①本人填写《广州开发区、萝岗区面向全国普通高等师范院校201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XX招考点)》(自行下载)和《广州开发区、萝岗区面向全国普通高等师范院校201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目录(XX招考点)》(自行下载)并亲笔签名。同时提交《广州开发区、萝岗区面向全国普通高等师范院校201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XX招考点)》的电子文档。

②本人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奖励表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A4纸,下同)、本人情况简介、小一寸免冠近照3张。已婚的应届毕业生,需同时提供结婚证及配偶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已生育的还需提供孩子的户口薄、独生子女证。

(4)报名须知二:

①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5及以上方能开考(同一职位招聘2人以上为1:3),如达不到上述比例,将视情况调整或者取消招聘职位数。

②每个应聘者限报1个职位,报名时只填报应聘学科,待正式确定聘用关系时再根据实际情况分配。

③报名提供的相关复印材料恕不退还。

(二)笔试。

通过现场报名领取笔试准考证的应聘者于2013年11月22日(星期五)参加笔试,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时间为90分钟,100分制计分,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后续考试。笔试全部为客观题,内容主要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技能、教育法律法规和时事政治等相关知识。

各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考核和面试人数。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比例时,合格人员全部进入后续考核。笔试成绩和后续考核人员名单、考核工作安排于2013年11月23日(星期六)在广州萝岗教育信息网公布,考生笔试成绩按20%(保留两位小数)的比例列入考试总成绩。考生可在3天内对笔试分数按规定及程序提请核查。

博士以上的应聘者经资格审查应聘条件合格后,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三)专业考核和面试。

专业考核与面试分别进行测试,各以100分制计分,60分为合格线,所得分数各按40%计入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专业考核以说课的形式体现,说课内容主要为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教学技能等相关知识,说课时间为15分钟;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时间为15分钟。

专业考核和面试时间暂定在11月26日、27日。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公布。

根据笔试、专业考核和面试合成的总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与招聘职位数等额的体检名单,2013年11月27日在广州开发区、萝岗政府网和广州市萝岗区教育信息网予以公布。若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则以专业考核高低顺序决定排列;若专业考核成绩也相同,则以专业考核中各子项目先后顺序得分高低排列决定进入体检人员。招聘职位出现空缺时,可在总成绩60分(含)以上考生中,按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各单项考试必须达到60分合格线)人员参加体检。

(五)体检。

体检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组织考察主要包括考生在校期间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与实践能力、协作互助精神等方面。2014届毕业生由毕业院校出具现实表现鉴定和计划生育证明,2012、2013届持有效暂缓就业的毕业生由户籍所在地相关部门出具现实表现鉴定和计划生育证明。

(七)公示。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录用人选在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政府网和萝岗教育信息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八)办理录用手续和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与萝岗区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2014年7月底前,按照广州市、萝岗区有关政策为正常毕业的拟录用人员办理应届毕业生接收手续(需提供有效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并进行岗位安排,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由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制度管理,聘用人员的工资按国家及萝岗区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政策享受萝岗区中小学校现职教师同等待遇,工资纳入财政预算;考核不合格的或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自谋职业,其人事关系由本人委托人才服务中心管理。

六、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我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萝岗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请参加应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本公告由广州市萝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020-82116618,监督电话:020-82181992。

广州市萝岗区教育局

201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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