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闽清县2014年教师招聘公告

2014-03-19 13:57:14 字体放大:  

4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

5月-6月,开展面试、体检、考核及聘用工作。

6月下旬,向社会公布中小学幼儿园补充招聘岗位。

7月上旬,参加补充招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

7月-8月,开展补充招聘面试、体检、考核和聘用工作。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福建省教育考试院www.eeafj.cn)和网上缴费办法。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须参加全省统一笔试(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无需参加全省统一笔试,可直接进入面试)。

(二)资格审查

所有报考对象(含免参加省统一笔试对象)均须经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闽清县教育局会同县监察局、县公务员局负责。

1、报考对象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的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代课教师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求提供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历查询结果证明);

(2)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各1份;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拟录用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和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从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4)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5)网站下载的报名信息表原件1份;

(6)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7)代课教师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另外还须提供:现在岗任教且连续在闽清县小学代课10年(时间截止到2014年6月)及以上的原件证明材料(持学校相关证明及每年度3月、9月份工资册,学校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8)其他相关材料。

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5月4—5日。

3、现场资格审查地点:闽清县教育局人事科(教育局办公楼二层)。

(三)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工作按省市有关招聘工作规定要求进行;面试工作委托上级主管部门进行。

1、笔试工作

笔试科目、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等按闽教人[2010]7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