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长汀县2014年教师招聘公告

2014-03-19 13:55:10 字体放大:  

3.补充招聘的程序按照第一轮公开招聘的程序执行。

㈡聘用办法和工作安排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聘用对象与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在县教育局设定的学校学科岗位数内,分报考学科按确定体检考核对象的顺序自主选择任教学校。其中招聘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职业中专学校的新任教师分别安排在城区中学和职业中专学校任教;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按签订的就业协议安排任教学校;高中教师安排在学科缺额的农村完中学校任教;初中教师安排在学科缺额的农村初中学校任教;特殊教育专业的毕业生安排在特殊教育学校任教;小学、幼儿园教师安排在缺编或学科缺额的农村乡镇小学、幼儿园(小学附设幼儿园)任教。

聘用对象放弃聘用资格所产生的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签订聘用合同以后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报名时间、地点、程序和应提交的材料

㈠报名时间

1.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3月17-23日。

2.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以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职业中专学校专业教师招聘的现场报名时间:2014年3月17-23日(双休日除外的正常上班时间)。

㈡现场报名、体检考核对象资格确认地点:

长汀县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597-6808382。

㈢报名程序和应提交的材料:

1.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

⑴ “教师招聘”工作统一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唯一官方网站报名(网址:www.eeafj.cn)。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已公布网络报名具体办法,请各应聘者务必准确上网,避免误报名或上当受骗。网上报名经县教育局网上初审通过后即可参加省统一考试。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为防止网络拥堵,建议应聘者合理规划上网时段,以便顺利报考。如因错过报考时间,或应聘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和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⑵体检考核对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另行通知)到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现场确认,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①非应届毕业生应提交报到证(职业中专幼教专业毕业生除外,下同)、毕业证、《学业成绩表》、教师资格证、户口簿、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户籍所在乡镇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审核表原件。

②应届毕业生应提交报到证、毕业证或全日制院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表》、教师资格证(或正在办理的有效证明)和第①条规定的其他材料。

③网上自行打印的报名表、准考证和成绩表。

2.招聘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以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应提交的材料(所提供材料复印件均为A4纸):

⑴非应届毕业生应提交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户口簿、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和2张1寸彩色白底近照,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户籍所在乡镇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审核表原件。

⑵应届毕业生应提交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书或全日制院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表》、教师资格证(或正在办理的有效证明)和第⑴条规定的其他材料。

提交的材料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由本人亲笔填写《2014年长汀县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师范类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