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兴城市2012年公开择优招聘教师

2012-10-11 15:09:52 字体放大:  

辽宁兴城市2012年公开择优招聘教师:为补充我市教育系统教师数量不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对象

(一)考生为兴城户籍(限本方案公布之日前,不含本日)。下述专业由于生源不足面向葫芦岛全市招聘:一是职教中心的焊接、机械加工、电子技术应用、财会、护理专业;二是中学的历史、地理、政治专业(限全日制普通高校具有教师资格的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已经在兴城市教育局报到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具有教师资格的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已经在兴城市人事局报到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具有教师资格和符合报考条件的非师范类二本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职业教育中心招聘的焊接、机械加工、电子技术应用、财会、护理专业除外)。上述毕业生的档案已经被接收或在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档案前,档案被接收。

(三)毕业生年龄控制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一)本人身份证、高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英语等级证书、普通话证、本人户口本、报到证。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未就业证明;报考职教中心的焊接、机械加工、电子技术应用、财会、护理专业的考生需提供技能等级证书。

(二)近期同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三)报名费200元。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10月9日——10月10日受理师范类毕业生报名,10月11日受理非师范类具有教师资格的二本及以上学历的对口专业毕业生报名。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兴城市教育局五楼会议室(四家村东、辽宁财贸学院北)。

兴城市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