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14年教师招聘公告

2014-03-18 17:17:45 字体放大:  

【摘要】安徽2014年教师招聘公告在这个毕业季节为大家带来了,你还在为考教师资格证苦恼吗?还在为在哪就职教师而烦闷吗?看精品学习网为你带来的安徽2014年教师招聘公告,相信,你需要它。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12〕35号)精神,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把好教师“入口关”,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人才规划纲要,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以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为目标,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和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吸引有志于从事基础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到中小学任教,为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我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补充工作要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程序上要实行阳光操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要严格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全面综合评价,择优聘用。

2.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的原则。由省级教育、人社、编制部门根据全省中小学教师用人需求情况,统筹规划,实行编制动态管理,按照总量调控、城乡统筹、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调整和使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及时满足教师补充需求。省级教育、人社、编制部门负责全省招聘计划和实施方案核准、公告发布、网络报名、组织统一笔试及对各地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各市、县(市、区)有关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招聘工作协调机制,按照各自职责,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扎实做好本地区公开招聘计划和实施方案的制定、发布公告和组织面试、考察、体检、报批聘用等工作,确保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招聘对象范围

从2014年起,全省公办普通中小学(含普通中学、小学、特殊教育学校)补充新任教师原则上均应参加全省统一招聘笔试,各市、县(市、区)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和国家、省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申报计划与发布公告

各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本地中小学空编情况和教师自然减员情况,特别是紧缺学科教师和农村教师缺员情况,在核准的编制总额和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研究制定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计划和实施方案,同时填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申报表》(见附件)。申报的招聘计划包括以下内容:以县(市、区)为单位的教师编制数、现在编人数、拟招聘人数、设岗学校名称、拟招聘的岗位名称及资格条件。经同级机构编制、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由市级编制、人社、教育部门审核、汇总后,报省级教育、人社、编制部门核准后统一制定并发布招聘公告。

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通过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网站发布;各市、县(市、区)在本地相关媒体上同时公布本地区招聘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招聘岗位名称、招聘数量、招聘人员资格条件、招聘方式、招聘程序、时间安排等。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对本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经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市、县(市、区)的一个招聘岗位进行报名。网上资格初审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设区市不低于3:1、县(市、区)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除特殊岗位、紧缺专业人才经设区市级人社、教育部门批准可予以开考外,将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