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中考 > 中考招生简章及计划

2013湖南湘西高中中考招生工作方案公布

编辑:

2013-06-14

4.升学档案分(含升学成绩总分和优惠、奖励性加分,下同):

⑴升学成绩总分依据。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科目与分值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物理100分、化学100分、思想品德100分、历史100分、地理100分、生物100分,实践能力考试60分(物理实验操作考试10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10分、生物实验操作考试10分、信息技术考试30分)、体育考试50分,升学成绩总分为1070分。

⑵优惠、奖励性加分(详见附件5)。

5.定向生分数线。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生分数线原则上控制在普通生分数线下40分以内。

五、具备招生资质的学校及其招生范围

1.经我局审定,2013年全州具备招收普通高中新生资质的学校共23所。招生学校名单详见附件1。

2.州直省、州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全州招生;县属省、州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一般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市招生。

六、招生计划

1.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为普通生、择校生两大类,其中普通生计划包含定向生和特长生计划。全州各级各类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

2.我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是关系全州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指令性计划,由各县市呈报、经我局审核后统一下达、发布。为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在普通高中招生过程中,任何学校不得突破招生计划。

3.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应将不低于35%的普通生招生计划合理定向分配到划定招生区域内的初级中学,定向生计划应向农村学校倾斜。州民中定向招生计划由我局统一分配(定向招生计划详见附件3)。县市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招生计划分配方案由各县市教育局按本文件精神确定,并上报我局备案。

七、志愿填报

1.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分为两类,即普通高中志愿和职业高中志愿,两类志愿可以兼报。

2.全州制定统一格式的学生志愿名册(见附件6),志愿分设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州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一般普通高中三个批次。各县市、学校应在5月31日前组织学生完成填报志愿工作,志愿一经填报不得更改。考生志愿由基础教育部门使用“州管理系统”组织进行,输机审定后,形成电子档案。

3.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为第一批次志愿。吉首、永顺、龙山、花垣等四县市考生填报第一批次志愿时,只能在州民族中学和本县市所属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中选报一所,否则为无效志愿。其他县的考生如需填报第一批次志愿,则只能填报州民族中学。

4.州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为第二批次志愿,设两个志愿栏,考生在本县所属的州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中选报一所,填入第二批次的第一志愿栏内;报考州第二民族中学的志愿,由我局基础教育科依据考生志愿卡填入第二批次的第二志愿栏内(报考州第二民族中学的考生必须注明是否同意提前录取)。

5.州内一般普通高中为第三批次志愿,考生只能在本县市一般普通高中学校或州内民办高中学校中选报一所,填入第三批次志愿栏内。

6.报考州内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报考州第二民族中学的考生,须填写由我局监制的志愿卡(式样详见附件7)。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和报考州第二民族中学的志愿由招生学校依据考生志愿卡输机报我局基础教育科,其他学校志愿由各县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统一输机后上报我局基础教育科。凡招生学校擅自录取未按要求填报志愿的考生,我局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