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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2016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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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02

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部分招生指标实行提前招生入学。初中毕业生可在学业水平统一考试前,直接向招生学校报名。其余招生指标在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统一考试后,凭成绩单直接向招生学校报名,招生学校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及综合素质等第、学业考试成绩总分等,择优录取。

优惠加分办法

2016年高中招生优惠加分项目及分值按《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5年起市直(越城区)中考招生优惠加分办法的通知》(绍市教普〔2014〕80号)执行。符合优惠加分条件的考生向报名点(学校)提供相关原始证件及复印件,经学校初审、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审核。

加分办法如下:

一、继续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身份类加分

1、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中考优惠加分

2、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港澳台籍考生(10分);

3、农村“双农独女户”家庭的独生女(5分)。

如果同时符合多个优惠加分条件,可以累计享受;同类不重复,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累计享受优惠加分的最高分值为20分(烈士子女和单项获30分加分的现役军人子女除外)。

二、取消技能类加分

1、获省中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b级证书及以上者;

2.体育类比赛获奖者。

关于绍兴教育局2016年中考招生工作的通知的就为大家介绍到这儿了,各位考生不妨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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