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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中考2017年中考招生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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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05

市本级13所普高 将招5615名新生

根据文件,今年的高中招生将严格执行计划,坚持规范招生,按普职基本相当的原则,制定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招生或有偿招生,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区域招生计划。公办学校除省教育厅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市有关部门联合批准的嘉兴市创新人才培养基地项目(嘉兴一中),可面向全市招生外,其他公办学校一律不得跨县域招生。

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在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民办普通高中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可以放宽至当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下15分(含)以内,降分录取的学生享受当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上学生相同的收费政策和待遇。对于擅自超计划、超招生范围招生、超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招收的学生,将不予注册录取,不予迁移学籍,由此产生的具体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

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根据文件,今年市本级13所普通高中学校计划招生132个班计5615人,其中面向市本级招生为4834人。

做好定向分配生招生工作,鼓励学校多元特色发展。根据文件,市本级具有招收定向分配生资格的学校为嘉兴一中、秀州中学、嘉兴高级中学三所学校,面向市本级具体招生的计划数分别为264名(不含提前自主招收的52名学生)、240名、225名。支持符合一定条件的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特长生或举办特色班,其中特长生招生计划控制在5%以内。

在中考加分政策上,可按照省教育厅《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的通知》(浙教考〔2009〕2号)规定执行,各县(市)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加分实施细则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市本级中考加分今年仅保留政策类加分,其中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依据不同条件可分别加分5、20、30分,其他户籍在少数民族自治县、民族乡(镇)和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归侨、华侨、高层次回国留学人员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5分,上述考生需要市教育考试院统一认定后方可办理加分。

在新居民随迁子女升学方面,2017年,申请就读我市公办高中段学校的新居民子女,必须是具备我市初中学籍,参加我市中考,同时符合学生法定监护人在本市范围内取得《浙江省居住证》3年及以上,并在本市范围内连续缴纳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3年及以上(截至2017年5月31日)等条件。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浙江省居住证》和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缴纳地不一致的新居民子女,可向当前就读初中学校所在地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申请就读。

备受家长关注的嘉兴教育网2017年中考招生政策正在陆续发布,2017年嘉兴中考志愿填报政策也是家长关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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