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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昆明2016年中考招生考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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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6

四、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

(一)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是发挥我国巨大人力优势,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战略之举。要高度重视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中职招生,明确目标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可行的措施和方案,努力扩大招生办学规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职业教育招生宣传方案,广泛宣传职业教育的办学成果、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以及“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举措,增强中等职业教育的吸引力,营造良好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氛围,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有序向中职学校分流。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建立以人为本、科学合理的招生工作机制,简化招生录取手续,做好招生服务工作,指导各中等职业学校及时研究和解决招生宣传、分流报名、组织入学、录取报到各阶段出现的情况和问题,确保完成年度责任目标明确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任务。

(二)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管理

1.严格实行中职学校招生资格准入制度。各招生学校的资质、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各项优惠政策等信息统一在云南教育网、云南省招考频道和《云南招生(中职计划版)》上公布。没有招生资质的中职学校一律不得招生,未经批准的专业或已调整停止招生的专业不得招生。医学类和师范类专业按照省卫生厅和省教育厅的相关程序报批,批准后方可招生。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未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学校暂停招生。

2.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方式。

(1)招生对象。①应届初中和高中毕业生。②往届初中和高中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退役士兵、生产服务一线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城乡劳动者愿意接受中职教育的人员。

(2)录取方式。实行“考试录取和注册入学”并轨的招生录取方式。对五年一贯制和学前教育、医学类专业凭中考成绩录取。其他专业可凭初中毕业证和身份证到学校先办理入学手续,再由学校根据学生实际报到人数向招考机构办理录取手续。凡报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考试办法另行通知),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一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3)录取时间。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一周内开始,2016年11月10日前结束。

(4)录取通知书。严禁招生学校未经招考机构正式录取而自行发放录取通知书。招生学校统一使用的录取通知书必须加盖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考机构的录取专用章。

五、加强招生考试组织管理

招生考试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广大学生、家长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各级政府要以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为出发点,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依法治招、规范管理、优质服务,切实做好招生考试各项工作,促进我市教育健康、快速发展。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规范管理实施,坚持招生考试公平公正。教育、保密、公安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有关保密、安全规定,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检查、落实各个工作环节,确保试卷保密和安全工作,做到万无一失。要加强招生考试考务组织管理,认真落实招生考试环境综合整治,严明考试纪律,强化考风管理,确保招生考试平稳有序进行。

认真落实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政策,以及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六公开”和“十项禁令”的规定,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专业、范围、条件和录取控制线,做到依法招生、阳光招生、诚信招生和规范招生。严禁各类学校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或“中介人”进行宣传、招生,不得进行有偿招生。严禁买卖或变相买卖生源或学籍,严禁为其他学校学生挂靠学籍,严禁用其他学校名义招生办学。严格执行教育收费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收费项目和标准,严禁擅立项目、提高标准和扩大范围收费,认真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建立招生信息公示制度,及时公布和宣传招生考试有关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和学生、家长的监督。完善信访接待制度,畅通咨询申诉渠道,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困难,维护社会稳定。

严格落实招生考试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逐级签订招生考试工作管理责任书,层层明确责任并进行考评。所有参与招生考试的部门和人员要严格执行招生考试政策的有关规定,自觉遵守招生考试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监督,严厉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不服从统一安排,扰乱招生考试秩序,影响工作大局的,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在招生考试工作中发生的违规违纪事件,必须一查到底,并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进行惩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关于昆明2016年中考招生考试的通知就为大家介绍到这儿了,预祝所有昆明的考生都能取得理想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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