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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云南昆明中考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编辑:sx_bilj

2014-05-23

2014云南昆明中考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昆招委〔2014〕3号

各县区教育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社会事业局(教育局),各有关学校: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精神,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初中教育评价制度改革的意见》(云教基〔2009〕34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14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教办〔2014〕2号)、《昆明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方案(试行)》(昆教〔2012〕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昆明市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4年招生计划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由各县区教育局和招生学校编制,报市教育局审核、平衡后下达。招生中由于生源变化等原因,学校确需调整招生计划,须报经市教育局批准。民办普通高中经市教育局审批招收的公费学位普高生,由市教育局按招生实际报到人数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核拨补助经费。

全市初中毕业生69908人,高中阶段计划招生69000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32500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36500人(省外及省属中专招生6000人,市属中专招生13500人,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招生14000人,技工学校招生3000人),初中升学率预计为98.7%以上。

二、实施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

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云教基〔2014〕6号),2014年继续实施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规范管理实施,确保试卷安全保密,严肃考风考纪,坚持做到招生考试公平公正。

(一)考试科目

初二年级为地理、生物、信息技术3科;初三年级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8科,全省统一抽考语文、思想品德、化学。

(二)考试时间

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时间:6月17、18、19日组织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学科考试;6月20、21日组织信息技术考试。

(三)试卷命制和阅卷

除省教育厅统一抽考科目外,其余考试科目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试卷命制。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试卷实行全市统一计算机网络阅卷。

(四)考务管理

全市(含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移交的安宁市、嵩明县和托管的大板桥镇)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由昆明市教育局负责统筹管理,各县(市)区设立考区,组织实施考务管理工作。开发(度假)园区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仍划归原行政县区考区组织管理,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内由玉溪市划入的阳宗镇的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由宜良考区代行管理。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原则上组织学生在本校或本乡镇参加考试,严格执行异校交叉监考的规定,本校教师不得监考本校学生。

(五)报考方式

符合报考条件的初中学生,在校生由就读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已参加过的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考生不得重复报考。往届生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区招考机构报名;户口在昆明市,在昆明市以外地区就读的初中学生,若要求回昆明市参加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必须回户口所在地的县区招考机构报名,参加昆明市组织的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取得云南省统一抽考科目成绩的除外)考试。各县区要严格核实辖区内学校初二、初三年级考籍人数和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报考人数,确保每一位学生能参加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学生参加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的权利,不得拒绝符合借考条件的学生申请借考。若有违反上述要求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追究当事人和学校领导的责任。

(六)招生录取升学成绩所涉及的科目和分值

按照《昆明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方案(试行)》(昆教〔2012〕1号),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原始成绩,通过不同的比例折算后,记录每一位初中毕业生报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语文、数学、英语各科按卷面原始分值的100%计入升学成绩;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各科按卷面原始分值的80%计入升学成绩;信息技术学科按卷面原始分值的50%计入升学成绩;体育学科按考试原始分值的50%计入升学成绩;升学成绩总分为880分。

(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

初三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考生于6月20日至6月27日填报志愿。考生志愿表交招考部门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报考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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